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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广播电视台各科室职能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外事、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保密、安保、工程基建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保、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和工、青、妇、老干、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总编室
    制订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重大宣传活动方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开展受众调查;负责宣传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制定和督促执行及绩效考核、奖罚;组织业务学习、交流、培训及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购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安排;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负责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广播电视节目购买等预算、决算的审核。
    (五)技术科
    制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及广播电视技术的引进和应用;为全台产业发展的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广播电视设备维护和安全播出及统计分析工作;开展市场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各项质量指标的监测及技术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及招标采购等工作。
    (六)新闻中心
    负责新闻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新闻类自办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审查和编排管理工作;负责电视、广播、网络及平面媒体等共享类新闻资讯的采编及新闻宣传信息的交流和通联等工作。
    (七)广播中心
    负责广播节目审查、编排、包装、策划、采访、编辑、制作、交流工作;广播节目的播出管理工作及广播新传播技术的开发和运用。
广播中心设策划部、编辑部、节目部、专题部、技术部5个部。
    (八)电视中心
    负责电视节目的审查、编排、包装、策划、交流、管理和安全播出等工作;负责自办电视节目、各类活动及电视直播、录播工作的策划、采访、制作、审查工作;负责电视节目的初期编排、电视剧的播放审核工作。
电视中心设策划部、专题部、编辑部、播出部、技术部5个部。
    (九)韶关民声网
    负责韶关民声网的建设、运营、管理;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韶关市网络问政平台的管理。
    (十)产业发展中心
    负责经营业务和文化产业规划、发展等工作;负责“韶关广播电视周报”等书报刊的采访、编辑、印务、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七二二台(广东省韶关七二二台)
    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在粤北地区的覆盖和微波传输等工作。
    (十二)微波中心
    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在韶关市的微波信号传输工作。
    (十三)无线发射台
    负责韶关电视节目在全市无线发射覆盖工作和无线数字传输业务发展工作。
    (十四)广播电视转播台
    负责中央电视台一套、七套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及韶关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的转播和覆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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